探索《能言马与男孩》第12章,包含英文原文、简体中文翻译、详细的雅思词汇与解析,以及英文原文音频。边听边提升阅读技能。
“这一切都是梦吗?”沙斯塔心想。但这不可能是梦,因为在他面前的草地上,他看到了狮子右前爪留下的深深大大的脚印。想到能留下如此足迹的重量,简直令人屏息。但更引人注目的并非其大小,而是别的。他看着水已经灌满了足印的底部,很快便盈满溢出,一条小溪流正顺着山坡流下,经过他身边,流过草地。
沙斯塔俯身喝了起来--喝了很久--然后将脸浸入水中,撩起水拍打头部。水极冷,清澈如玻璃,令他精神大振。之后他站起身,甩干耳朵里的水,把湿头发从额头往后一捋,开始打量四周的环境。
显然仍是清晨。太阳刚刚升起,从他右侧远处低矮的森林上方升起。眼前的景致对他来说完全陌生。那是一片点缀着树木的绿色谷地,透过树丛,他能瞥见一条大致向西北蜿蜒的河流的闪光。山谷的远方是高大甚至岩石嶙峋的山丘,但比昨天看到的山脉要低矮。于是他开始猜测自己身在何处。他转过身,看见身后他所站的山坡属于一道远为高耸的山脉。
“我明白了,”沙斯塔自言自语道,“那些是阿钦兰和纳尼亚之间的大山。昨天我还在山的另一边。我一定是夜里穿过了隘口。我运气真好--至少那根本不是运气,而是祂。现在我在纳尼亚了。”
他转身卸下马鞍,取下缰绳--“尽管你是一匹非常可恶的马,”他说。那匹马对此话毫无反应,立刻开始吃草。那匹马对沙斯塔的评价很低。
“我希望能吃草!”沙斯塔心想,“回安瓦德没用,那里肯定已被围困。我最好下到山谷里,看看能不能弄点吃的。”
于是他继续下山(厚厚的露水对他的赤脚来说冷得刺骨),直到走进一片树林。林间有一条小路,他沿着小路走了没几分钟,就听见一个低沉而略带喘息的声音对他说。
沙斯塔急切地环顾四周,寻找说话者,很快便看到一个矮小、多刺、脸色黝黑的家伙刚从树丛中走出来。至少,作为一个人来说它算矮小,但作为一只刺猬,它确实非常巨大--它正是刺猬。
“早上好,”沙斯塔说,“但我不是邻居。事实上,我是这一带的陌生人。”
“哈,阿钦兰,”刺猬说,“那可真是远得可怕。我自己从没去过那儿。”
“而且我想,也许,”沙斯塔说,“应该有人被告知,此时此刻有一支野蛮的卡乐门军队正在进攻安瓦德。”
“真的吗?”刺猬回答道,“哎呀,真没想到。人家都说卡乐门在千百里之外,就在世界的尽头,要穿过一片巨大的沙海呢。”
“其实没你想的那么远,”沙斯塔说,“难道不应该对这次进攻安瓦德采取点什么措施吗?难道不应该报告你们的至高王吗?”
“那当然,当然应该采取点措施,”刺猬说,“但你看,我正要上床睡个好觉呢。喂,邻居!”
最后一句话是对一只巨大的饼干色兔子说的,兔子的脑袋刚从路边某处冒出来。刺猬立刻把刚从沙斯塔那里听来的消息告诉了兔子。兔子同意这消息非常了不起,应该有人告诉某个人,以便采取行动。
事情就这样继续下去。每隔几分钟就有其他动物加入,有的来自头顶的树枝,有的来自脚下的小地洞,直到这群人包括五只兔子、一只松鼠、两只喜鹊、一个羊蹄的羊人和一只老鼠,他们都同时说话,而且都同意刺猬的看法。事实是,在那个女巫和冬天已离去、至高王彼得统治着凯尔帕拉维尔的黄金时代,纳尼亚的小林地居民们如此安全快乐,以至于变得有些粗心大意。
然而不久,两个更为务实的人来到了小树林里。一个是红矮人,名字似乎是达夫尔。另一个是牡鹿,一只美丽而威严的生物,有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斑驳的侧腹和纤细优雅的腿,看起来仿佛两根手指就能折断。
“狮子在上!”矮人一听到消息就吼道,“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还站着闲聊?敌人在安瓦德!必须立刻把消息送到凯尔帕拉维尔。必须调集军队。纳尼亚必须去援助伦恩国王。”
“啊!”刺猬说,“但你在凯尔宫找不到至高王。他去北方教训那些巨人了。说到巨人,邻居们,这让我想起--”
“谁来传递消息?”矮人打断道,“这里有谁比我跑得更快吗?”
“我跑得快,”牡鹿说,“我要带什么消息?有多少卡乐门人?”
“两百人:由拉巴达什王子率领。还有--”但牡鹿已经离开了--四条腿同时离地,转眼间它白色的臀部已消失在远处的树丛中。
“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一只兔子说,“他在凯尔帕拉维尔找不到至高王的,你知道。”
“他会找到露西女王的,”达夫尔说,“然后,喂!这人类怎么了?脸色好苍白。哎呀,我看他快晕过去了。八成是饿坏了。小伙子,你上一顿是什么时候吃的?”
“来,那就跟我来,”矮人说着,立刻用粗壮的小胳膊搂住沙斯塔的腰扶住他,“喂,邻居们,我们都该感到羞愧!你跟我来,小伙子。吃早饭!比说话强。”
矮人一阵忙乱,嘴里嘟囔着自责的话,半推半扶地带着沙斯塔飞快地深入树林,略往下坡走。这段路比沙斯塔此刻想要的要长,在他们从树丛走出来到光秃秃的山坡上时,他的腿已经开始发抖。那里有一栋小房子,烟囱冒着烟,门敞开着,当他们来到门口时,达夫尔喊道,
紧接着,伴随着滋滋的声响,一股无比诱人的香味飘向沙斯塔。这是他有生以来从未闻过的味道,但我希望你闻过。事实上,那是培根、鸡蛋和蘑菇在平底锅里一起煎炒的气味。
“小心头,小伙子,”达夫尔说得有点晚了,因为沙斯塔的前额已经撞在了低矮的门楣上。“来,”矮人继续说,“坐下吧。桌子对你来说有点低,不过凳子也低。这就对了。这里有粥--这一罐奶油--还有这把勺子。”
等沙斯塔喝完粥,矮人的两个兄弟(名字是罗金和布里克勒桑姆)已经把一盘培根、鸡蛋和蘑菇、咖啡壶、热牛奶和烤面包片端上了桌。
这一切对沙斯塔来说都是新奇美妙的,因为卡乐门的食物截然不同。他甚至不知道那些棕色的薄片是什么,因为他从未见过烤面包片。他也不知道涂抹在烤面包片上的黄色柔软东西是什么,因为在卡乐门,你几乎总是得到油而不是黄油。而房子本身也与阿什什那间黑暗、闷臭、带鱼腥味的小屋以及塔什班宫殿里那些有柱廊和地毯的大厅截然不同。屋顶非常低,一切都是木制的,还有一个布谷鸟钟、红白相间的格子桌布、一碗野花以及厚玻璃窗上的小窗帘。使用小矮人的杯子、盘子、刀叉也有些麻烦,这意味着每份量很小,但翻台很快,所以沙斯塔的盘子或杯子时刻都在被添满,而矮人们自己也在不停地说:“请递黄油”,或“再来杯咖啡”,或“我想再要些蘑菇”,或“再来一片烤面包如何?”最后,当他们全都吃得不能再饱时,三个矮人抽签决定谁洗碗,罗金是倒霉的那个。接着达夫尔和布里克勒桑姆带沙斯塔来到屋外靠墙的一条长凳上,他们全都伸展开腿,满意地长叹一口气,两个矮人点起了烟斗。此时草上的露水已干,阳光温暖;事实上,如果不是有一阵微风,天气会太热。
“好了,陌生人,”达夫尔说,“我来给你看看地形。从这里你几乎能看到整个南纳尼亚,我们颇为自豪于这景色。在你的左手边远处,越过那些近处的山丘,你能看到西部山脉。右手边那个圆形的山丘叫石桌之丘。再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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