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道林·格雷的画像》第4章,包含英文原文、简体中文翻译、详细的雅思词汇及解释,以及英文原文音频。边听边提升阅读技巧。
一个月后的某个午后,道林·格雷正慵懒地倚在亨利勋爵梅费尔宅邸那间小书房的豪华扶手椅里。这房间自有一种雅致:高高的橄榄色橡木镶板护墙,乳白色的壁缘与浮雕装饰的天花板,砖红色的毛毡地毯上散落着丝质长流苏的波斯地毯。一张细巧的缎木桌上立着一尊克洛迪翁的雕像,旁边是克洛维斯·伊夫为瓦卢瓦的玛格丽特装订的《百则新故事》,书页上点缀着王后选作个人徽记的金色雏菊纹样。几只硕大的青花瓷瓶与鹦鹉郁金香排列于壁炉架,夏日伦敦的杏色天光,正透过小块的菱形铅格窗流泻满室。
亨利勋爵尚未归来。他向来奉行迟到的原则,信条是守时乃光阴之贼。所以这年轻人一脸闷闷不乐,用无精打采的手指翻阅着一本从书橱里找到的、插图精美的《曼侬·莱斯科》。那座路易十四风格时钟规律而单调的滴答声惹他心烦。有那么一两次,他几乎想一走了之。
终于,他听见门外传来脚步声,房门开了。“你来得真晚,哈利!”他喃喃道。
“恐怕来的不是哈利,格雷先生,”一个尖细的声音应道。
他迅速转过头,站起身来。“请原谅。我以为--”
“您以为是家夫。其实只是他的妻子。请容我自我介绍。我从照片上对您已很熟悉了。我想家夫有十七张您的照片呢。”
“好吧,那就十八张。前几晚我看见您和他在歌剧院。”她说这话时紧张地笑了笑,用那对朦胧的、淡蓝如勿忘我般的眼睛注视着他。她是个奇特的女人,衣着总像是盛怒之下设计、风暴之中穿上的。她总是爱恋着某个人,而由于她的热情从未得到回报,她倒因此保全了所有的幻想。她力图让自己显得如画般动人,结果却只是落得邋遢。她名叫维多利亚车站,对去教堂怀有一种十足的癖好。
“是啊;正是在看亲爱的《罗恩格林》。我比谁都喜欢瓦格纳的音乐。它声音洪亮,你可以从头说到尾,而别人听不清你在说什么。这可是个大大的优点,您不觉得吗,格雷先生?”
同样紧张而断续的笑声从她薄薄的嘴唇里迸发出来,她的手指开始摆弄一把长长的玳瑁裁纸刀。
道林微笑着摇了摇头:“恐怕我不这么想,亨利夫人。我听音乐时从不说话--至少,好的音乐如此。若是糟糕的音乐,则理应用谈话声将其淹没。”
“啊!这是哈利的观点之一,是不是,格雷先生?我总是从他的朋友们那里听到哈利的观点。这是我了解他的唯一途径。但您可别以为我不喜欢好音乐。我崇拜它,可又怕它。它让我变得太浪漫了。我简直崇拜钢琴家--有时一次崇拜两位,哈利是这么告诉我的。我也不知道他们身上有什么魔力。大概因为他们是外国人吧。他们都是,不是吗?就连那些出生在英国的,过一阵子也成了外国人,不是吗?他们真是聪明极了,也是对艺术的极大恭维。让艺术变得十足的世界性了,不是吗?您从没来参加过我的聚会,对吧,格雷先生?您一定得来。我买不起兰花,但在外国人身上我从不吝惜。他们让房间看起来那么富有画意。啊,哈利来了!哈利,我进来找你,想问你件事--我忘了是什么--结果发现格雷先生在这儿。我们刚就音乐聊得非常愉快。我们的想法完全一致。不;我想我们的想法大不相同。但他真是令人愉快极了。我很高兴见到他。”
“深感荣幸,亲爱的,真是荣幸之至,”亨利勋爵说道,一边扬起他那弯月般的黑眉毛,带着饶有兴味的微笑看着两人。“实在抱歉我来迟了,道林。我去沃杜尔街看一幅古锦缎,为它讨价还价了好几个钟头。如今人们知道每样东西的价格,却对其价值一无所知。”
“恐怕我得走了,”亨利夫人嚷道,用她那突兀而愚蠢的笑声打破了一阵尴尬的沉默。“我答应陪公爵夫人坐车兜风。再会,格雷先生。再会,哈利。你大概要出去吃饭吧?我也是。也许我会在索恩伯里夫人那儿见到你。”
“很有可能,亲爱的,”亨利勋爵说道,在她身后关上了门。她飘然出室,那样子活像一只在雨中淋了一整夜的极乐鸟,留下一缕馥郁的鸡蛋花香。随后他点燃一支香烟,将自己摔进沙发里。
“千万别娶稻草色头发的女人,道林,”他吸了几口烟后说道。
“那就干脆别结婚,道林。男人结婚是因为厌倦;女人结婚是因为好奇:双方都会失望。”
“我想我不大可能结婚,哈利。我正爱得太过投入。这是你的格言之一。我正在付诸实践,就像我实践你所说的一切那样。”
亨利勋爵耸了耸肩。“这初次登场可相当平庸。”
“没人听说过。不过总有一天人们会知道的。她是个天才。”
“我亲爱的孩子,女人没有天才。女人是装饰性的性别。她们从来言之无物,但却说得异常迷人。女人体现了物质对精神的胜利,男人则体现了精神对道德的胜利。”
“我亲爱的道林,这千真万确。我眼下正在分析女人,所以我应当知道。这课题并不如我原先想的那么深奥。我发现,归根结底,女人只有两种:素淡的和艳丽的。素淡的女人非常实用。你若想博得品行端正的名声,只需带她们去吃晚饭就行了。另一种女人非常迷人。不过她们会犯一个错误。她们涂脂抹粉是为了显得年轻。我们的祖母辈涂脂抹粉是为了谈吐机敏。胭脂与机智向来相伴。这都已成为过去了。只要一个女人看上去比她自己的女儿年轻十岁,她便心满意足。至于谈吐,伦敦只有五个女人值得交谈,其中两个还不能进入体面社会。不过,还是跟我说说你的天才吧。你认识她多久了?”
“我会告诉你的,哈利,但你可不能无动于衷。说到底,若不是遇见你,这事根本不会发生。你让我充满了炽烈的渴望,想要洞悉生活的全部奥秘。遇见你之后的几天里,仿佛有某种悸动在我血管中流淌。我在公园里闲逛,或在皮卡迪利大街漫步时,常常打量着每一个从我身边经过的人,怀着一种近乎疯狂的、病态的好奇,揣度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有些人令我着迷,另一些人则让我充满恐惧。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精致的毒药。我沉溺于感官的刺激……嗯,大约七点钟的一个傍晚,我决意出门寻找些冒险经历。我感觉,我们这个灰暗而骇人的伦敦--照你曾经的说法,它充斥着芸芸众生、卑劣的罪人与灿烂的罪孽--必定为我准备了些什么。我脑海中幻化出千百种图景。单单是那份危险,便已令我心生快意。我记得在那个美妙的夜晚,我们初次共进晚餐时你对我说过的话:寻找美才是人生的真正秘密。我不知道自己期待什么,但我还是出门了,向东边漫游,很快就在迷宫般污秽的街道和光秃秃、黑黢黢的小广场里迷了路。大约八点半,我路过一家荒唐的小剧院,挂着明晃晃的煤气灯和俗艳的演出海报。一个面目可憎的犹太佬,穿着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令人惊奇的马甲,正站在入口处,抽着一支劣质雪茄。他有着油腻的鬈发,一件肮脏的衬衫中央,一颗硕大的钻石灼灼发光。‘要个包厢吗,爵爷?’他一看见我,便这样说道,同时以一种极尽谄媚的姿态脱下帽子。他身上有某种东西让我觉得有趣,哈利。他真是个怪物。我知道你会笑话我,但我真的走了进去,为那个舞台边的包厢付了一整个几尼。直到今天我也搞不清自己当时为何那样做;不过,如果我没有--我亲爱的哈利,如果我没有--我就会错过我生命中最伟大的浪漫史了。我看你在笑。你可真讨厌!”
“我没在笑,道林;至少不是笑你。但你不该说这是你生命中最伟大的浪漫史。你该说是你生命中的第一次浪漫史。你会永远被爱,也会永远爱着爱情本身。炽热的激情,是闲人的专利。这是一个国家有闲阶级的唯一用处。别害怕。还有美妙的事物在等着你呢。这仅仅是个开始。”
“你觉得我的天性如此肤浅吗?”道林·格雷愤怒地喊道。
“我亲爱的孩子,一生只爱一次的人才是真正肤浅的人。他们所谓的忠诚和坚贞,在我看来要么是习惯使然的怠惰,要么是缺乏想象力。忠诚之于感情生活,犹如逻辑一致之于理智生活--不过是对自身失败的一种供认。忠诚!改天我得好好分析分析它。其中包含着占有欲。我们之所以不肯舍弃许多东西,正是怕别人捡了去。不过我不想打断你。继续讲你的故事吧。”
“好吧,我发现自己坐在一个可怕的小包厢里,面前正对着俗不可耐的幕布。我从帷幕后向外望去,打量着整个剧场。那是个花哨俗丽的地方,到处是丘比特和丰饶角,活像一块三等婚礼蛋糕。顶层楼座和正厅后排还算满座,但两排肮脏的包厢却空空如也,我以为所谓的贵宾席里也几乎没什么人。女人们走来走去兜售橘子和姜汁啤酒,坚果的消耗量大得惊人。”
“那一定很像英国戏剧的鼎盛时期。”
“我想正是如此,而且非常令人沮丧。我开始琢磨,看到节目单后,我到底该怎么办。你猜演的是什么戏,哈利?”
“我猜是‘《白痴少年》’,或是‘《哑巴却无辜》’。我相信我们的父辈当年喜欢那类戏码。我活得越久,道林,就越强烈地感到,凡是父辈觉得够好的东西,对我们来说都不够好。艺术如此,政治亦然,祖辈总是错的。”
“这出戏对我们来说够好了,哈利。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得承认,想到要在这么一个破败不堪的地方看莎士比亚的戏,我有点恼火。尽管如此,我多少还是有点兴趣。无论如何,我决定看完第一幕。乐队糟透了,由一个坐在一架破旧钢琴旁的年轻希伯来人指挥,差点把我逼走,但终于幕布升起,戏开场了。罗密欧是个肥胖的老绅士,眉毛涂得乌黑,嗓音嘶哑,一副悲剧腔调,体型像个啤酒桶。茂丘西奥也好不到哪儿去。演他的是个低级喜剧演员,自己乱加插科打诨,跟正厅后排的观众打得火热。他们两个都跟布景一样怪诞,而那布景像是从乡下戏棚里搬来的。但是朱丽叶!哈利,想象一个姑娘,还不到十七岁,有一张花儿似的小脸,希腊式的玲珑头颅,盘着深棕色的发辫,眼眸是两汪紫罗兰色的激情深潭,嘴唇犹如玫瑰花瓣。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可爱的人儿。你曾对我说过,悲怆打动不了你,但美,纯粹的美,却能使你热泪盈眶。我告诉你,哈利,因为这姑娘,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几乎看不清她。还有她的嗓音--我从没听过这样的嗓音。起初非常轻柔,带着深沉圆润的音调,仿佛一个个单独落入耳中。然后变得稍响一些,听起来像长笛或远处的双簧管。在花园那场戏里,她的声音充满了颤栗的狂喜,就像黎明前夜莺歌唱时听到的那种。后来还有些时候,她的声音带有提琴的那种狂野激情。你知道嗓音能怎样打动人心。你的嗓音和西比尔·韦恩的嗓音,是两样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东西。当我闭上眼睛,我就能听到它们,每一个都在诉说着不同的话语。我不知道该追随哪一个。我为什么不该爱她呢?哈利,我确实爱她。她是我生命中的一切。一夜又一夜,我去看她演戏。今晚她是罗瑟琳,明晚她就是伊摩琴。我曾见她死在意大利幽暗的坟墓里,从她情人的唇上吮吸毒药。我曾看她扮作俊美的少年,穿着紧身裤和紧身上衣,戴着精致的帽子,在亚登森林中漫游。她曾经疯癫,来到一个有罪的国王面前,给他芸香佩戴,让他品尝苦草。她曾经天真无邪,嫉妒的黑手扼住了她那芦苇般纤细的喉咙。我在各个时代、各种装束下都见过她。普通女人从来激不起人的想象力。她们局限于自己的时代。没有任何魅力能使她们改观。了解她们的心思就像了解她们的帽子一样容易。你总能找到她们。她们身上毫无神秘可言。她们上午在公园里骑马,下午在茶会上闲聊。她们有她们刻板的微笑和时髦的举止。她们浅薄得很。但是一个女演员!女演员是多么不同啊!哈利!你为什么没告诉我,唯一值得爱的就是女演员?”
“可别小瞧染发和涂脂抹粉,”亨利勋爵说。“有时候,它们有一种非凡的魅力。”
“你不可能不告诉我,道林。你这一辈子都会把你做的一切事都告诉我。”
“是的,哈利,我相信这是真的。我忍不住要把事情告诉你。你对我有一种奇特的影响力。如果我犯了什么罪,我也会来向你忏悔。你会理解我的。”
“像你这样的人--生命中任性的阳光--是不会犯罪的,道林。不过,不管怎样,我还是非常感谢你的恭维。现在告诉我--把火柴递给我,好孩子--谢谢--你和西比尔·韦恩的实际关系如何?”
道林·格雷跳了起来,双颊绯红,眼中燃烧着火焰。“哈利!西比尔·韦恩是圣洁的!”
“道林,唯有神圣之物,才值得去触碰,”亨利勋爵说道,声音里带着一丝奇特的感伤。“但你何必生气呢?我想总有一天她会属于你的。恋爱时,人总是以自欺开始,而以欺人告终。这就是世人所谓的浪漫。不管怎样,我想你认识她吧?”
“我当然认识她。看戏的第一晚,演出结束后,那个讨厌的老犹太佬来到包厢,说要带我去后台介绍给她。我对他大发雷霆,告诉他朱丽叶已经死了几百年,她的尸体正躺在维罗纳的大理石坟墓里。我想,从他茫然惊愕的表情看,他大概以为我香槟喝多了,或是怎么的。”
“然后他问我是否为哪家报纸撰稿。我告诉他我连报纸都不看。他听了似乎大失所望,还向我吐露说,所有剧评家都串通起来跟他作对,而且每一个都可以收买。”
“他说得没错,我毫不奇怪。不过,从另一方面看,根据他们的外表来判断,他们大多数人的要价不可能太高。”
“嗯,他似乎觉得他们贵得他请不起,”道林笑道。“不过,这时戏院里的灯开始熄灭了,我不得不离开。他想让我尝尝他极力推荐的雪茄。我拒绝了。第二天晚上,我当然又去了那地方。他一看见我,就深深鞠了一躬,说我是一位慷慨大度的艺术赞助人。他是个极其讨厌的畜生,尽管他对莎士比亚怀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激情。他曾有一次带着自豪的神气告诉我,他五次破产全都归咎于‘诗人’--他坚持这样称呼莎士比亚。他似乎认为这是一种殊荣。”
“那的确是一种殊荣,我亲爱的道林--很大的殊荣。大多数人破产是因为在生活的散文中投资过重。为诗歌而倾家荡产,是一种荣耀。但你第一次对西比尔·韦恩小姐说话是什么时候?”
“第三个晚上。那天她演的是罗瑟琳。我忍不住去了后台。我给她扔了些花,她也看了我一眼--至少我觉得她看了。那老犹太佬很固执。他似乎铁了心要带我到后台去,于是我就同意了。奇怪的是,我本来并不想认识她,不是吗?”
“改天再告诉你。现在我想知道那姑娘的事。”
“西比尔?哦,她那么害羞,那么温柔。她身上有种孩子气的东西。当我告诉她我对她演技的看法时,她睁大了眼睛,露出美妙的惊讶神情,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我想我们俩都有点紧张。那老犹太佬站在满是灰尘的演员休息室门口咧嘴笑着,滔滔不绝地恭维我们两个,而我们则像孩子一样互相望着。他坚持称我‘爵爷’,我只好向西比尔保证我绝不是那种人物。她非常直率地对我说:‘你看上去更像一位王子。我得叫你迷人王子。’”
“说真的,道林,西比尔小姐真会恭维人。”
“你不了解她,哈利。她只把我看作戏里的一个人物。她对生活一无所知。她和母亲住在一起,那是个形容枯槁、疲惫不堪的女人,第一晚穿着件洋红色的晨袍扮演凯普莱特夫人,看上去似乎曾经过着更好的日子。”
“我知道那种神情。它让我沮丧,”亨利勋爵低声说道,一边端详着自己的戒指。
“那犹太佬想告诉我她的过往,但我说我不感兴趣。”
“完全正确。旁人的悲剧里,总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卑琐。”
“西比尔是我唯一在乎的。她来自哪里,对我来说有什么要紧?从她小小的头颅到她纤巧的双足,她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是神圣的。我生命中的每一个夜晚都去看她演戏,而她每一晚都更加妙不可言。”
“我想,这就是你最近从不和我共进晚餐的原因吧。我以为你肯定在忙着什么奇特的浪漫史。你确实在忙;只是这浪漫史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我亲爱的哈利,我们每天都一起吃午饭或晚饭,我还跟你去看了好几次歌剧,”道林惊讶地睁大了他那双蓝眼睛说道。
“嗯,我忍不住要去看西比尔的演出,”他嚷道,“哪怕只看一幕也好。我渴望见到她;当我想到那个美妙的灵魂就藏在那小小的象牙身躯里时,我就充满了敬畏。”
他摇了摇头。“今晚她演伊摩琴,”他答道,“明晚她演朱丽叶。”
“你真讨厌!她是世上所有伟大女主角的化身。她不止是一个人。你笑吧,但我告诉你她是个天才。我爱她,我必须让她爱我。你,洞悉人生所有秘密的你,告诉我怎样迷住西比尔·韦恩,让她爱我!我要让罗密欧嫉妒。我要让这世上死去的恋人们听到我们的笑声而悲伤。我要让我们激情的一阵风,去搅动他们的尘土,让其恢复知觉,去唤醒他们的骨灰,让其感到痛苦。上帝啊,哈利,我多么崇拜她啊!”他说着话,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脸颊上烧起了两团兴奋的红晕。他激动得厉害。
亨利勋爵看着他,心中掠过一丝微妙的愉悦。现在的他,与在巴兹尔·霍尔沃德画室里见到的那个腼腆、受惊的男孩是多么不同啊!他的天性像一朵花那样绽放了,绽开出猩红火焰般的花朵。他的灵魂从隐秘的藏身之处悄然爬出,而欲望已在半路上迎候。
“那你打算怎么做?”亨利勋爵终于问道。
“我希望你和巴兹尔哪天晚上跟我一起去看她演戏。我丝毫不担心结果。你们肯定会承认她的天才。然后我们必须把她从那犹太佬手里弄出来。她和他签了三年合同--至少从现在起还有两年零八个月。我当然得付给他一笔钱。这一切安排妥当后,我就要在伦敦西区租一家剧院,让她体面地登台。她会让全世界都像我一样为她发狂的。”
“不,她会的。她不仅有艺术--臻于化境的艺术--直觉,她还有个性;而你常常告诉我,推动时代的正是个性,而非原则。”
“让我想想。今天是星期二。就定明天吧。她明天演朱丽叶。”
“别八点,哈利,求你了。六点半。我们必须在开幕前到那儿。你得在第一幕里看到她,就是她遇见罗密欧那场戏。”
“六点半!那是什么时辰!简直像吃一顿早晚饭,或者读一本英国小说。必须是七点。绅士不会在七点前吃晚饭。这期间你会见到巴兹尔吗?还是我写信给他?”
“亲爱的巴兹尔!我已经一个星期没见他了。我这人真糟糕,他还特地为我那幅肖像设计了一个绝妙的画框寄给我,尽管我有点嫉妒那画像比我整整年轻一个月,但我必须承认我非常喜欢它。也许你最好写信给他。我不想单独见他。他总说些让我心烦的话。他给我很好的忠告。”
亨利勋爵微笑了。“人们总喜欢把自己最需要的东西送人。这正是我所谓的慷慨的极致。”
“哦,巴兹尔是个再好不过的人,但在我看来他有点像个庸人。自从认识了你,哈利,我才发现这一点。”
“巴兹尔,我亲爱的孩子,把他身上一切迷人的东西都放进了他的作品。结果,他留给生活的只剩下他的偏见、原则和常识。我认识的艺术家中,只有拙劣的艺术家本人才讨人喜欢。优秀的艺术家只存在于他们的创作中,因此他们本人是毫无趣味的。一个伟大的诗人,一个真正伟大的诗人,是万物中最无诗意的。但二流诗人却绝对迷人。他们的诗越是蹩脚,他们的样子就越富有画意。仅仅出版过一本二流十四行诗集这一事实,就足以使一个人变得不可抗拒。他活出了他写不出的诗。别人写出了他们不敢实现的诗。”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哈利?”道林·格雷说道,一边从桌上一个金色瓶盖的大瓶子里倒了些香水在手帕上。“既然你这么说,那一定是真的了。现在我得走了。伊摩琴在等我。别忘了明天的事。再会。”
当他离开房间时,亨利勋爵沉重的眼皮垂了下来,他开始沉思。的确,很少有人像道林·格雷那样激起他如此浓厚的兴趣,但这年轻人对别人疯狂的崇拜,并未引起他丝毫的烦恼或嫉妒。他为此感到高兴。这让他成为一个更有趣的研究对象。他一向为自然科学的方法所着迷,但那一学科的寻常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却琐碎而无足轻重。于是他始于解剖自己,正如他终于解剖他人。人生--这对他来说似乎是唯一值得探究的东西。与之相比,其他一切都毫无价值。的确,当一个人观察在痛苦与欢乐这口奇妙的坩埚中沸腾的人生时,他无法给自己的脸戴上一副玻璃面具,也无法阻止那硫磺的烟气刺激大脑,让想象变得浑浊,充满怪诞的幻象和畸形的梦。有些毒药如此微妙,要了解其特性,人必得先为之病倒。有些疾病如此奇怪,人若要理解其本质,就不得不亲身经历。然而,人能获得多么丰厚的回报啊!整个世界对一个人来说变得多么奇妙啊!注视激情那奇异而严酷的逻辑,以及理智那充满情感色彩的生活--观察它们在何处交汇,又在何处分离,在哪一点上和谐一致,在哪一点上背道而驰--这其中便有无穷的乐趣!代价再高又有什么关系?为了任何一种感觉,人付出再高的代价也不为过。
他意识到--这念头给他棕色的玛瑙眼睛带来一丝愉悦的光芒--正是通过他某些话语的魔力,道林·格雷的灵魂才转向那个白衣少女,并拜倒在她面前。在很大程度上,这个年轻人是他自己的创造物。他使他早熟。这成就非凡。普通人要等到生活向他们揭示自身的秘密,但对少数人,对选民,生活的奥秘在面纱揭开之前就已显现。有时这是艺术的效果,尤其是文学艺术的效果,因为它直接处理情感和理智。但偶尔,一个复杂的个性取代了艺术,并承担了艺术的职责,事实上,它本身就是一种真正的艺术品,生活自有其精心杰作,正如诗歌、雕塑或绘画一样。
是的,这年轻人是早熟的。他在春天就忙着收割了。青春的脉动和激情在他体内,但他正变得自觉。观察他是件乐事。他那俊美的面容,他那美好的灵魂,是一件令人惊叹的东西。这一切如何结束,或注定如何结束,都无关紧要。他像一场盛会或戏剧中那些优雅的角色之一,他们的欢乐似乎与人无关,但他们的悲伤却触动人的美感,他们的创伤犹如红玫瑰。
灵魂与肉体,肉体与灵魂--多么神秘啊!灵魂里有兽性,肉体也有灵性迸发的时刻。感官可以升华,理智也能堕落。谁能说肉体的冲动止于何处,或心灵的冲动始于何方?普通心理学家那些武断的定义是多么肤浅啊!然而,要在不同学派的观点之间做出裁决又是多么困难!灵魂是坐镇罪恶之屋的幽灵吗?抑或,身体果真寓于灵魂之中,如乔尔丹诺·布鲁诺所想?精神与物质的分离是一个谜,精神与物质的结合也是一个谜。
他开始思索,我们是否能让心理学成为一门绝对的科学,使生命的每一处微小源泉都为我们揭示。而目前,我们总是误解自己,也难得理解别人。经验毫无道德价值。它不过是人们给自己的错误起的名字。道德家们通常将其视为一种告诫方式,声称它在性格形成中具有某种道德效力,赞扬它教我们该遵循什么,该避免什么。但经验并无驱动力。它和良心本身一样,都算不上积极的动因。它真正表明的,不过是我们的未来将与过去相同,而我们曾带着厌恶犯下的一次罪孽,我们将带着喜悦犯下多次。
在他看来,显然实验方法是人们获得对情感的任何科学分析的唯一途径;而道林·格雷无疑是一个送到他手上的绝佳实验对象,似乎有望产生丰富而富有成果的收获。他对西比尔·韦恩突如其来的疯狂爱情,是一种颇有意思的心理状态。毫无疑问,好奇心和追求新体验的欲望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但这并非一种简单的,而是相当复杂的激情。其中纯粹属于少年感官本能的部分,已被想象力的运作所转化,变成了年轻人自己看来似乎与感官无关的东西,而正因如此,它反而更加危险。正是那些关于其起源我们欺骗了自己的激情,才最强烈地统治着我们。我们最弱的动机是那些我们自知其性质的动机。常常发生的是,当我们以为自己在对别人做实验时,其实是在对自己做实验。
当亨利勋爵坐着思忖这些事情时,传来一阵敲门声,他的贴身男仆进来提醒他该更衣用晚餐了。
他站起身,望向窗外。夕阳已将对面房屋上层的窗户染成猩红与金黄。窗玻璃像烧热的金属板一样发着光。上方的天空像一朵褪色的玫瑰。他想到了他朋友那年轻、炽热的生命,不知道这一切将如何收场。
大约十二点半他回到家时,看见门厅桌上放着一封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