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白鲸记》第4章,包含英文原文、简体中文翻译、详细的雅思词汇解析以及英文原文音频。边听边提升阅读技巧。
翌日清晨,大约天刚破晓时,我醒来发现魁魁格的手臂正以一种无比亲昵的姿态搭在我身上。你简直会以为我是他的妻子。床罩是一床百衲被,缀满了奇形怪状、色彩斑驳的方块和三角;而他这条纹遍了无穷无尽、如同克里特迷宫般图案的手臂,没有哪两处纹路的色调是完全一致的--我想,这大概是由于他在海上时,手臂不加防护地暴露在阳光和阴影之下,衬衫袖子又时卷时不卷的缘故吧--他这条手臂,我说啊,看上去简直和那床百衲被没什么两样。确实,我初醒时,自己一半身子正压在这条手臂上,它的色泽与被子交融一处,我几乎分辨不出哪是手臂哪是棉被;直到感到那份重量与压力,我才明白是魁魁格正抱着我。
我的感觉很是怪异。让我试着说说看。记得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也曾有过一段颇为相似的经历;只是那究竟是现实还是梦境,我至今未能完全确定。事情是这样的。我当时正在胡闹--我想大概是试图爬上烟囱,因为我几天前曾看见一个扫烟囱的小孩那么干过;而我的继母呢,也不知怎的,总是拿鞭子抽我,或是不给晚饭就把我赶上床--就这样,母亲拽着我的双腿把我从烟囱里拖出来,然后就把我打发了去睡觉,尽管那时才下午两点,还是六月二十一日,我们北半球白昼最长的一天。我难过极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只得爬上三层楼的小房间,尽可能慢地脱衣服来消磨时间,最后长叹一声,钻进了被单里。
我凄凄惨惨地躺在床上盘算着,要熬过整整十六个钟头才能盼到“复活”。十六个钟头躺在床上!一想到这个,我的腰背都疼了起来。况且天还这么亮;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街上马车辘辘作响,屋子里到处是欢快的说话声。我心里越来越难受--最后我索性爬起来,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只穿着袜子下了楼,找到我的继母,突然扑倒在她脚下,恳求她开恩,因为我行为不端,好好打我一顿板子吧;怎样都行,就是别罚我躺这么久,实在叫人受不了。可她真是世上最好、最一丝不苟的继母了,我只好又回到了房间。我在床上躺了几个钟头,完全清醒着,那种难受的滋味,后来即便是遭遇再大的不幸也未曾有过。最后,我一定是坠入了一场心烦意乱的噩梦般的浅眠中;待我缓缓从中醒来--半梦半醒之间--我睁开眼,方才还洒满阳光的房间此刻已被一片黑暗笼罩。霎时间,我感到一阵战栗传遍全身;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唯有一只超自然的手,仿佛正放在我的手中。我的手臂悬在被单外,而那只手所属的无名、无法想象、寂静的形状或幻影,似乎正紧挨着我的床边坐着。时间仿佛累积了永恒那么漫长,我躺在那儿,被最可怕的恐惧冻住了,不敢将手抽回;却又总觉得,只要我能将手移动哪怕一寸,那可怕的魔咒就会被打破。我不知道这种意识最后是如何悄然离我而去的;但早晨醒来时,我浑身颤抖地记起了一切,而在随后的数日、数周、数月里,我迷失在种种试图解开这谜团的混乱揣测中。不,直到此时此刻,我仍常常为此困惑不已。
现在,撇开那可怕的恐惧不谈,我当时握着那只超自然之手的感觉,与此刻醒来看到魁魁格那异教徒的手臂环抱着我时所体验到的奇异之感,非常相似。不过最终,昨夜的一切事情都清醒而真切地、一桩桩地重现在脑海,而那时,我只意识到自己正身处一个滑稽的窘境之中。
因为尽管我试图挪开他的手臂--解开他那新郎官般的搂抱--然而,沉睡中的他依然紧紧抱着我,仿佛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我于是试着唤醒他--“魁魁格!”--可他唯一的回答是鼾声。我接着翻了个身,脖颈感觉像被套上了马轭;突然,我感到一阵轻微的刺痛。掀开被子,只见那把战斧正躺在那个野人身旁,仿佛是个斧头脸的小婴儿。这可真是个好局面啊,我心想;青天白日之下,和一个食人生番、一把战斧,同睡在一栋陌生屋子的床上!“魁魁格!--行行好,魁魁格,快醒醒!”
终于,经过一番用力扭动,并高声且不停地抗议他如此新婚燕尔式地搂抱一个男性伙伴是多么不成体统之后,我总算引出了一声咕哝;不一会儿,他抽回了手臂,像条刚从水里出来的纽芬兰犬一样浑身抖了抖,然后在床上笔直地坐了起来,僵硬得如同长矛杆子,一边看着我,一边揉着眼睛,仿佛不太记得我怎么会在这儿,尽管关于我的模糊记忆似乎正慢慢浮现在他心头。
此时,我静静地躺着,打量着他,心中已无甚严重疑虑,一心只想仔细端详这如此奇特的生灵。末了,他似乎对同床者的身份有了定见,并且仿佛已接受了这个事实;他跳下地板,通过一些手势和声响让我明白,如果我不介意,他可以先穿好衣服,然后留我自己在房间里穿衣。我想,魁魁格,在这种情况下,这可是个相当文明的提议;不过,说真的,这些野人天生就有一种体恤之情,随你怎么说;他们骨子里的彬彬有礼真是令人惊叹。我要特别赞美魁魁格,因为在我表现得相当粗鲁之时--从床上盯着他,观察他盥洗的一举一动--他却对我如此礼貌周全;那时,我的好奇心完全压倒了教养。不过,像魁魁格这样的人你可不是每天都能见到,他和他的种种做派,确实值得特别关注。
他从头上开始穿戴,先戴上他那顶海狸皮帽子--顺便说一句,帽子非常高--然后--仍旧没穿裤子--他找来了靴子。我真不知道他究竟为何要那样做,但接下去的动作是:手拿着靴子,头上戴着帽子,整个人挤到床底下去了;接着,从那里传来一阵剧烈的喘息和使劲的声音,我推断他正在那里费劲地穿靴子;尽管据我所知,任何礼仪规范都不要求男人穿靴子时必须避开旁人。但是你看,魁魁格正处在一种过渡状态--既非毛虫,也非蝴蝶。他文明的程度,恰好足以用最奇怪的方式彰显他的异域风情。他的教育尚未完成。他还只是个“肄业生”。倘若他不是略有几分文明,很可能根本就不会费心穿什么靴子;然而,倘若他不是仍带着野蛮习性,也决计不会想到钻到床底下去穿它们。最后,他终于钻了出来,帽子给压得扁扁的,扣在眼睛上,开始在房间里嘎吱嘎吱、一瘸一拐地走动,仿佛是不太习惯穿靴子,他那双湿漉漉、皱巴巴的牛皮靴子--大概也不是定做的--在这寒冷刺骨的早晨初次穿上,让他颇受束缚和折磨。
此刻,我看到窗户没有帘子,街道又很窄,对面的房子能将房间里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而魁魁格除了帽子和靴子几乎一丝不挂的模样,也越发显得不成体统;我只得尽力请求他稍微加快盥洗速度,尤其要尽快穿上裤子。他照做了,然后开始洗漱。那个时辰,任何基督徒都会洗脸;但令我惊讶的是,魁魁格只满足于清洗他的胸膛、手臂和双手。接着他穿上背心,从盥洗架中央的桌子上拿起一块硬肥皂,蘸了点水,便开始往脸上抹肥皂泡。我正想看看他把剃刀放在哪儿了,谁知,你瞧,他从床角拿起了那支鱼叉,抽出长长的木柄,褪下套子,在靴子上稍稍磨了磨,然后大步走到墙边那面小镜子前,便开始用力地刮脸,或者说,是在用鱼叉“叉”自己的脸颊。我想,魁魁格,你这可真是把罗杰斯的上等刀具用到极致了。后来,当我得知鱼叉头是用多么精良的钢材打造,以及它那长而直的刃口总是磨得极其锋利时,对这操作也就不那么惊讶了。